第396章 五等分的商鞅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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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为政不可一味仁弱,亦不可专尚严酷,需知权衡变通。”

唐,贞观朝。

李世民与群臣观看天幕,气氛颇为严肃。经历了隋末动荡,又开创了“贞观之治”,唐朝君臣对于“治国之道”有着更为成熟和多元的思考。

“商君变法,真可谓大刀阔斧,雷厉风行。” 李世民感叹道,“其魄力与成效,令人惊叹。若非如此彻底之变革,秦国恐难脱西陲僻陋之境。其‘废井田,开阡陌’,解放民力,发展生产;‘奖励军功’,打破贵族垄断,激发尚武精神;‘推行县制’,加强中央掌控,此等举措,确为强国之基。”

房玄龄道:“陛下,商鞅之能,在于洞察时弊,并敢于以铁腕破旧立新。其法条清晰,赏罚分明,尤重实效,能使举国之力聚焦于耕战二事,短期内收效极巨。此等‘集中力量办大事’之思路,于国家危弱、亟需振作之时,或有其借鉴价值。”

杜如晦则更关注其弊端:“然其法太过严苛,弃教化而任刑罚,‘弃灰于道者黥’,连坐酷烈,动辄刑杀,使民畏法如虎,而非敬法知礼。此乃以民为工具,非以民为本。秦统一后,将此极端战时法制推至天下,不施仁义,终致民怨沸腾,土崩瓦解。此乃前车之鉴,我朝当深以为戒。”

魏征肃然道:“陛下,商鞅之术,可救一时之急,难成百年之安。治国之道,在德不在刑,在教化不在威慑。太宗皇帝以仁德化民,轻徭薄赋,任贤纳谏,方有今日四海升平、万国来朝之盛况。若效商鞅,徒以严刑峻法驱民,纵可强兵足食于一时,然民心离散,根基不稳,一旦有变,祸不旋踵。孔子曰:‘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’此乃万世不易之真理。”

李世民颔首:“玄成之言,深得朕心。商鞅变法,如同猛药,可治沉疴,然药性酷烈,伤及根本。我大唐立国,当以隋亡为鉴,以秦亡为镜。需知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。法制不可废,然须简约公正;刑罚不可弛,然须慎用;富国强兵乃要务,然须与民休息,施以教化,使百姓安居乐业,心向朝廷。商鞅之法中,如统一度量、健全县制等具体行政措施,可择优而用;但其极端严酷、摒弃教化的核心思想,则绝不可取。将此番议论,载于史册,令后世执政者明辨之。”

宋,汴梁。

宋太祖赵匡胤与赵普、赵匡义等人,对商鞅变法的看法,受其“重文抑武”、“与士大夫治天下”的国策影响,批判多于肯定。

赵匡胤皱眉道:“这商鞅,行事也太过酷烈。连坐之法,使邻里相疑;刑戮过重,有伤天和;焚烧诗书,更是断绝文脉。秦虽借此强盛,然其国祚之短,暴政之名,皆源于此。可见治国,不可专恃严刑峻法。”

赵普道:“陛下圣明。商鞅之法,乃极端功利之术,一切以富国强兵为唯一目标,将百姓视为耕战工具,无视其教化与福祉。此等治国理念,与我朝‘仁厚立国’、‘重文教’之策截然相反。我朝强干弱枝,收兵权,重科举,兴文教,虽武功或不及汉唐,然文化昌明,社会安定,士民安乐,此乃长治久安之象。商鞅之术,实不可效法。”

赵匡义也道:“皇兄,商鞅变法成功,亦有其特定环境。秦国僻处西戎,文化落后,旧贵族势力相对东方六国为弱,故能强行推行。若在中原文物繁盛之地,如此激进酷烈之变法,必然激起剧烈反抗,难以成功。我朝立国基础,在于赢得士大夫之心,若行商鞅之法,无异于自毁长城。”

赵匡胤点头称是:“不错。打天下或需霸道,治天下还需王道。商鞅是打天下、强兵争霸之才,非治天下、安百姓之臣。我大宋,当以仁孝治天下,以宽厚待臣民。商鞅之事,可作史鉴,知其厉害,更坚定我朝现行国策。传于史馆,评述商鞅变法,当着重批判其严酷寡恩,彰显仁政之可贵。”

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