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1章 清汤大老爷!(1 / 5)

苍穹光幕,再次于万朝时空之上铺展开来。这一次,没有金戈铁马的宏大叙事,也无王朝兴替的沉重叹息,出现的是一座古旧的县衙公堂景象。青砖黛瓦,匾额高悬,堂下肃立着皂隶,堂上端坐着一位面容清癯、目光锐利的中年官员,他身着七品鸂鶒补服,正是山东潍县知县——郑板桥。

画面聚焦于公堂之上。一名衣衫褴褛的哑巴,跪在堂下,双手高举状纸,满面悲苦与急切。郑板桥接过状纸,细看案情:哑巴原非天生失语,五岁时一场大病夺去声音,但听力无损。父母双亡后,留下可观家产,其同胞兄长竟欲独占,矢口否认哑巴为亲弟,将其驱逐出门。前任县令因无实证,对此案不予受理,哑巴屡次告状,反遭杖责驱逐。

郑板桥眉头微蹙,旋即吩咐:“传被告上堂。”

哑巴的兄长被带到,此人衣着光鲜,面色油滑,上得堂来便口若悬河,坚称哑巴乃父母早年收养的孤儿,非亲血脉,企图以此彻底断绝哑巴的继承之权。父母已逝,邻舍或惧其势,或受其贿,竟无人愿为哑巴作证。郑板桥察言观色,心知若无确凿证据,难以令这贪婪之徒伏法。他不动声色,宣布退堂,择日再审。

退堂后,郑板桥独留哑巴。他略一沉吟,对满脸绝望的哑巴道:“自今日起,你便守在你兄长门前。见他出门,不必多言,上前扭打便是,愈狠愈好。”

哑巴闻言,惊恐瞪大双眼,连连摆手,示意不敢。殴打兄长,于礼法不容,更何况对方势大。

郑板桥神色不变,语气沉稳:“依本官之言去做,一切后果,自有本官承担。” 目光中透出的决断与力量,让哑巴终于迟疑着点了点头。

接下来的日子,潍县城中出现了奇景。那富户兄长每次出门,守候在侧的哑巴便如发狂般冲上,手持木棒,劈头盖脸便打。兄长猝不及防,头破血流,抱头鼠窜。一次两次,哑巴的哥哥尚能怒骂躲避,次数一多,旧伤未愈又添新伤,不胜其扰,更兼颜面扫地,终于忍无可忍,气急败坏地来到县衙,击鼓鸣冤:“青天大老爷!那哑巴悖逆人伦,屡次三番殴打亲兄,无法无天,求老爷为小人做主啊!”

郑板桥升堂,传齐双方。他先问原告:“你所告,是这哑巴殴打于你?”

“正是!请老爷明鉴!” 兄长指着自己头上的伤痕,咬牙切齿。

郑板桥颔首,又问:“依《大清律》,斗殴伤人,依情节轻重论处。然,若殴打的乃同胞兄弟,则罪加一等,惩处更严。本官须问清楚,这哑巴,究竟是你亲兄弟,还是如你先前所言,仅是父母收养之外人?”

哑巴的哥哥此刻只想尽快严惩哑巴,解除终日被追打的困境,不假思索,脱口而出:“他……他确是小人同胞兄弟!” 此言一出,他犹自不觉,只盼着县太爷立刻下令将哑巴收监重责。

只见堂上郑板桥惊堂木重重一拍,声震屋瓦:“好!既是你亲兄弟,父母遗财,兄弟共有!你为何独占家产,反将亲弟逐出家门?分明是欺他喑哑,贪婪无义!来呀,押解二人,即刻前往其家,清点财产,均分为二!若再有欺瞒霸占,国法不容!”

哑巴的哥哥如遭雷击,呆立当场,面如土色,这才明白自己已坠入县太爷精心设下的彀中。在衙役的监督下,家产被重新清点分割,哑巴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半。画面最后,定格在哑巴对着郑板桥离去的背影,涕泪交加,深深叩拜的场景。光幕旁白以简洁字句点明:“郑板桥,乾隆元年进士,‘扬州八怪’之一,诗书画三绝。任潍县知县期间,以才智恤民,巧断奇案,传为佳话。”

光幕渐隐,但这桩“板桥巧计断产案”的始末,却清晰烙印于万朝众生眼前,激起的反响如涟漪扩散,迥异于以往那些关乎天下兴亡的宏大叙事,更贴近律法、人情与基层治理的肌理。

**清,乾隆年间,北京紫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