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(1 / 2)

陶先礼目光空空的往城门疾步行行走,他必须找些事做,所以不敢停下脚步。

城门马车来来往往,马蹄规律的踢踏声拉回他的理智。

他将怀里现有的银子都掏了出来,带出了一直藏在怀里的,给穆梳的家书,递给要出城的一位马车夫。

马车夫摆摆手,这可是私人老爷家的马车,不拉人的。

他可不管,又迎上另外一辆马车,这次成功上了车,车夫将银子接了,却把家书丢在地上,被车辕压过,浸湿在泥水里。

车夫并不往吉祥镇去,他也不在意,剩下的路便用走。

他从朝阳升起的时候开始爬山,走得又快又急,在林木间奔跑,嚼着草根解渴,拳头始终紧紧拽着,一前一后有力的摆动。

夜幕时,他已经爬过了两座山头,只要稍微放慢速度,大腿肌肉就一直打颤,胸口火辣辣的疼,每呼吸一次都带出重重的喘息声。

“她不会背叛我,否则当初为什么要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深夜与我幽会。她总是无法违抗穆夫人,一定是被胁迫的,说不定是穆夫人私底下强迫她嫁给别的男人。

他了解她,所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立刻到穆家去,跪着也好,磕头也好,让穆夫人把女儿嫁给自己。谁家父母不愿意看儿女幸福呢,虽然他一无所有,但他能给炙热的爱啊!绝对不会像穆老爷一样,对妻子不闻不问,把酒当成老婆。”

浑身的力气又回来了,他一颗不停歇的赶路,偶尔碰见有同路的,还能幸运的被捎上。大多时候,他都在没日没夜的爬山走路,如果碰见人家,他就去求些水,因为走得匆忙,他已经没有一点银子了。

很多时候,农家不仅给水,还给吃的,听这俊朗的小伙子要用两条腿走回家,都觉得惊奇。

他走了四天,终于看见熟悉的田野,有几个面孔也是熟悉的。他所想的已经变了

“我要杀了他,谁都不能从我身边将她夺走,哪怕是京城来的达官贵人都不行!”初春冰冷的风灌进领子里,他抖了抖,继续嘀咕,“他居然敢强迫小姐嫁给他,一定要阻止,哪怕用拳头让他安静,哪怕锁住达官贵人的喉咙。”

城门要关了,他小跑着进城,在漆黑的街道奔跑,轻而易举的辨别出家的方向。

只剩下一条街了,拐过这条街就能见到穆家的围墙,可是他的速度却越来越慢,内心狂热的嗜血情绪一落千丈

“还能做什么,我只是个一贫如洗的人啊,和那位陆公子站在一起,就好像不起眼却又惹人烦的蚱蜢。没有人会相信我和她的爱情,他们只会让我去看大夫,说不定还会揍我几拳。可是,既然来了,总可以问问好吧,像一个安分守己的仆人,只是问一声好。”

他已经打定主意,脚步更加坚定,这时却从拐角处闪出来一只野狗。

黑色的野狗耳朵上缺了一块,朝他疯狂吠叫。

他认出了这只野狗,急忙忙冲上去,擒住狗脖子脱到角落。

黑狗拼命挣扎,喉咙哀嚎不断,他也哀声的用商量的语气道,“别叫拉,听话,我可是救过你的。”

黑狗喉咙里一直发出呜咽声,他也愁眉苦脸的蹲着,不敢松手。一人一狗对峙着,似乎都知道对方不会伤害自己,却又不肯让步。

穆家朱红色的大门忽然开了,一个人影信步走出来,陶先礼弹起来,下意识认为这就是那陆公子。

黑狗的动作更快,已经直直窜过去。

“哪里来的野狗!”

是住在街尾的书生,陶先礼一身冷汗,轻靠冰冷的墙面。

送书生出门的管家举着灯笼发现了他,见他狼狈至极,急忙让他进屋。

“是碰见强盗了?”

“不是。”陶先礼大步流星往里